菱花集团坚持农业开发“三原则”:按照国家农业开发政策,制定实施农业开发规划;优质优价,向品牌、市场、规模要效益;不与农民争利,让利于农民,让农民得到实惠。
具体做法是:土地流转、订单农业、合作经营。土地流转中,每亩土地流转费按800-1000斤小麦市场价折算,国家农业补助仍然归农户所有,农民转为农场工人或季节工人,农民土地净收益和工资收益实现了翻番;订单农业、合作经营中,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等模式,以高于市场价10%以上的价格收购农产品,形成了稳定的购销关系,农民每亩增收400—500元。
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主任、经管司司长孙中华到菱花生态农业园调研。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杨秀平,在市农业局领导陪同下到菱花生态农业园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