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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5/10/19
 
(一)招聘录用(略)(二)人员录用(略)
(三)员工内部人员调整(略)(四)员工离职管理(略)
1、辞职(1)员工辞职申请 ①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提出离职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按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②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30天提出申请,未提前提出申请的,视为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并赔偿有关费用,包括招聘、培训、停工损失等费用。③申请辞职的人员,在没有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之前,必须坚持工作岗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领导安排的工作,否则按违反劳动合同处理。④员工辞职应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⑤ 辞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在2个工作日之内,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2)员工辞职的核准 A、普通员工:普通员工提交的辞职报告,应先由部门主管审批,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提出意见,上报主管领导批准。B、基层、中层管理人员:基层、中层管理人员提交的辞职报告,应先由部门主管审批,报人力资源部提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3)员工辞职手续办理流程 A、员工书面提出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相关人员需对离职员工进行面谈,对离职原因进行了解;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做离职面谈,部门经理以下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做离职面谈; B、员工辞职批准后,部门负责人与员工须确定工作交接期限,确定交接人; C、员工凭批准后的《员工离职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岗工作交接表》开始办理交接工作;D、员工在约定的交接时间内,首先办理完本部门的工作移交,然后再按照《员工离岗工作交接表》中规定的移交内容,分别到其他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E、辞职员工在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之后,将《员工离岗工作交接表》交到人力资源部,以此作为结算当月工资和办理辞职员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依据。
 2、辞退(1)在试用期间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前3天通知员工,说明理由,办理相关财产、工作交接手续,并办理离职手续,按照约定的工资标准核结算工资。(2)正式员工经过培训、调岗、调职仍不胜任工作的,公司提前30天发出书面的《离职通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3)辞退普通员工,应先由部门主管提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并在表中确定工作交接期限和交接人,报总经办批准后,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将辞退原因报本单位工会批复,待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离职手续。(4)辞退管理人员由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提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并在表中确定工作交接期限和交接人,报总经理批准后,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将辞退原因报本单位工会批复,待批准后方可办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开除 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由部门负责人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到所有部门办理清单手续,清退所有公司办公资产,结清所有公司的账、物,并视情节严重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4、退休(略)5、员工离职后约束(略)。
(五)(六)(七)(八)(九)奖励与惩戒1、2、3、4、5、6、7、8、9、10、11(略)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起可扣发绩效工资 50至200 元,并可解除劳动关系,对单位管理人员可同时作降职、撤职处理。(1)委托他人或代人考勤的;(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聊天的;(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5)非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它人设备的;(6)未经允许私自带外人到工作场所逗留的;(7)私自携带危险物品进入企业的;(8)在禁烟区内吸烟的;(9)违反公司规定携带公物出公司的;(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及以后每次记过1次,第三次起可合并扣发绩效工资100至2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2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3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单位管理人员作降职、撤职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和员工工作生活秩序的;(2)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等;
(3)故意泄漏公司内部的管理文件、帐本等;(4)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气灶的;(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
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经查证属实,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可施行降级直至撤职处理并解除劳动关系。(1)连续旷工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15日的;(2)应聘或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虚假证书、证明或信息的;(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4)擅离职守、严重失职,致使企业蒙受损害者;(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6)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7)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8)擅自变更工作规程,致使企业蒙受损失(9)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发生安全事件,蒙受损失的;(10)造谣生事,散播谣言,产生严重后果,使公司受损失的;(11)负责操作或维护公司设备时,因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导致设备损坏,情节严重的;
(12)上班时间内在禁止吸烟的场所抽烟,造成损害金额达3万元以上;
(13)对公司负责人及其家属和各级业务主管或员工等,存有恐吓、暴力、压迫或侮辱行为的;(14)故意损耗设备、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企业所有物品或故意泄露技术上、经营上的秘密,致本企业蒙受损害的;
(1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6)违反计划生育。(17)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1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15、16略
17、 本规章制度中,员工三次嘉奖相等于一次小功,三次小功相等于一次大功;三次警告相等于一次小过,三次小过相等于一次大过。员工受到记大过的,公司有权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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